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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賣房屋時,常聽到「房地合一稅」這個名詞,其實它是政府為了讓房市更公平、透明所設立的制度。
簡單來說,就是當你出售房屋或土地時,會依照「實際賺到的價差」來計算稅金,讓房屋與土地視為一體課稅。
依照不動產持有的時間長短,稅率也會不同:
如果是自住設籍連續滿六年以上、沒有出租或營業的房屋,還能享有「自用住宅特別扣除額」最高可減除 400 萬元,減輕稅負。
房地合一稅的目的,不是要增加負擔,而是希望讓市場回歸理性,鼓勵長期持有、穩定交易。
在購屋或售屋前,了解這項稅制,能幫助您更精準地規劃資金與報稅流程,讓每一次交易都更安心。
1.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房地。
2.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之房屋使用權。
3.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預售屋及其佳落基地。
4.符合一定條件之股份或出資額。
1.先算有多少所得
成交價格-取得成本-相關費用-土地漲價總數額=課稅所得(稅基)
2.再算要繳多少稅
課稅所得(稅基)x稅率=所得稅
凡是於 105 年 1 月 1 日以後取得的房地、設定地上權的房屋使用權、預售屋及其基地,或是符合一定條件的股份或出資額,在出售時皆適用房地合一稅制度。此制度將房屋與土地視為一體課稅,讓房市交易更透明。
稅率依持有時間長短而異,鼓勵長期持有:
未滿 2 年:45%
滿 2 年未滿 5 年:35%
滿 5 年未滿 10 年:20%
滿 10 年以上:15%
持有時間越長,適用稅率越低。
若為自住設籍連續滿 6 年以上,且該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,即可享有「自用住宅特別扣除額」,課稅所得最高可減除 400 萬元,大幅減輕稅金負擔。
計算流程分為兩步驟:
計算所得(稅基):成交價格 - 取得成本 - 相關費用 - 土地漲價總數額。
計算稅額:課稅所得(稅基) × 適用稅率 = 應繳所得稅。 簡單來說,就是針對「實際賺到的價差」來課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