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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韓謹亦(韓吉)
最後更新:2026.04.25
嗨,我是韓吉。
最近幫不少客戶處理高雄房屋買賣,發現最多人困惑的就是房地合一稅怎麼算。
有人聽說自用住宅可以省稅,有人聽說預售屋現在被課重稅,更多人問我:「持有 5 年賣到底要繳多少?」
這篇我用最白話的方式,搭配4 個實際試算範例,幫你 5 分鐘搞懂房地合一稅 2.0。
📌 本篇重點
– 房地合一稅 1.0 vs 2.0 完整對照
– 自用住宅 400 萬免稅額的 4 大條件
– 4 個實戰試算範例(含預售屋、繼承、自住)
– 重購退稅完整申請流程
– 高雄客戶常問的 10 大 FAQ
房地合一稅,全名是「房屋及土地交易所得稅」,是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上路的不動產交易稅制。
過去房屋交易課「綜合所得稅」、土地交易課「土地增值稅」,兩稅分離。
這造成「賣土地賺錢但稅金低、賣房子賺錢但稅金高」的不公平。
政府為了:
於是推出「房地合一稅」,房屋與土地一起算,依持有期間課稅。
💡 韓吉提醒:房地合一稅課徵的是「所得」(賣價 − 買價 − 必要費用),不是賣價。賣 1,000 萬不代表要繳 450 萬,看你賺多少。
很多客戶問我:「房地合一稅是不是又改了?我這間是 1.0 還是 2.0?」
| 取得日期 | 適用版本 |
|---|---|
| 105.01.01 – 110.06.30 | 1.0 |
| 110.07.01 起 | 2.0 |
| 項目 | 1.0 | 2.0(現行) |
|---|---|---|
| 施行日 | 105.01.01 | 110.07.01 |
| 持有期間稅率 | 1 年內 45%、1–2 年 35%、2–10 年 20% | 2 年內 45%、2–5 年 35%、5–10 年 20%、10 年+ 15% |
| 預售屋 | 不適用 | 納入課徵 |
| 法人 | 部分適用 | 境內法人全面納入,比照個人稅率 |
| 境外資金匯回 | 沒專章 | 新增規定 |
| 自用住宅優惠 | 設籍 6 年、400 萬免稅、10% | 同 1.0(未變) |
| 重購退稅 | 同 | 同 |
情境 A:你 109 年 6 月買、112 年 6 月賣
→ 取得在 110.07.01 前 → 適用 1.0
→ 持有 3 年,依 1.0 稅率為 20%(這是 1.0 的 2–10 年條款)
情境 B:你 111 年 1 月買、114 年 1 月賣
→ 取得在 110.07.01 後 → 適用 2.0
→ 持有 3 年,依 2.0 稅率為 35%(2–5 年條款)
⚠️ 關鍵差異:同樣持有 3 年,1.0 課 20%、2.0 課 35%,差很大!
💡 韓吉提醒:判斷取得日的方式 = 看「權狀過戶日」,不是付定金日。
| 持有期間 | 1.0 稅率 | 2.0 稅率 |
|---|---|---|
| 2 年以內 | 1 年內 45%、1–2 年 35% | 45% |
| 2 年 – 5 年 | 20% | 35% |
| 5 年 – 10 年 | 20% | 20% |
| 超過 10 年 | 15% | 15% |
符合 4 大條件 → 稅率降至 10%、且 400 萬免稅額
下一段詳細說明 4 大條件 ↓
下列情形即使持有 < 2 年,仍適用 20%:
| 持有期間 | 稅率 |
|---|---|
| 2 年以內 | 45% |
| 2 – 5 年 | 35% |
| 5 年以上 | 20%(無 10 年區隔) |
💡 韓吉提醒:法人沒有「自用」概念,所有交易都按上表課稅。避免炒短線者用法人名義 = 同樣重稅。
這是最多客戶問我的:「我這間能不能用 10% 自用稅率?」
❌ 陷阱 1:戶籍掛 6 年但實際在外租屋住 → 不算(要實質居住)
❌ 陷阱 2:自住 5.5 年就賣 → 差半年不行
❌ 陷阱 3:5 年自住 + 1 年出租 → 不算(6 年內有出租)
❌ 陷阱 4:曾把地址登記為公司 → 不算(即使僅 1 個月)
💡 韓吉提醒:這 4 條件全部要符合,缺一不可。我建議客戶賣屋前 1 年先做稅務諮詢,避免漏條件白賠。
應納稅額 = (所得 - 400 萬)× 10% 範例:自用住宅交易所得 600 萬 →(600 萬 - 400 萬)× 10% = 20 萬 (如不符自用,2 年以內要繳 270 萬!差 13 倍)
情境: 小王 113 年 1 月買左營某社區 1,500 萬,114 年 7 月賣 1,800 萬。
必要費用:仲介費、契稅等必要費用共 80 萬。
計算:
所得 = 1,800 萬 - 1,500 萬 - 80 萬 = 220 萬 持有 1.5 年(< 2 年)→ 適用 45% 應納稅額 = 220 萬 × 45% = 99 萬
💡 韓吉提醒:短期持有真的會被重稅。我會建議客戶至少持有 5 年,稅率降到 20%,差很多。
情境: 小美 106 年 1 月買鼓山某大樓 800 萬,自住至 114 年 5 月賣 1,300 萬。
必要費用:仲介費與其他必要費用共 50 萬。
已設籍滿 6 年 + 連續居住
計算:
所得 = 1,300 萬 - 800 萬 - 50 萬 = 450 萬 符合自用 → 享 400 萬免稅額 + 10% 優惠稅率 應納稅額 = (450 萬 - 400 萬)× 10% = 5 萬
💡 韓吉提醒:同樣賺 450 萬,自用稅 5 萬 vs 一般 90 萬(5 年期 20%),差 18 倍!這就是長期自住的稅務紅利。
情境: 小陳父親 108 年購入楠梓房屋 600 萬,於 113 年過世由小陳繼承。小陳 114 年賣 850 萬。
必要費用:50 萬。
計算:
取得日:以父親 108 年取得日為準(不是繼承日) 持有 5 年 → 適用 20%(1.0,因為 108 年取得) 所得 = 850 萬 - 600 萬 - 50 萬 = 200 萬 應納稅額 = 200 萬 × 20% = 40 萬
💡 韓吉提醒:繼承的關鍵是「持有期間從被繼承人取得日算起」,不是繼承日。如果父親持有夠久,繼承後賣可享低稅率。
情境: 小林 111 年向建商購買預售屋。
現況: 預售屋換約已被嚴格限制(限配偶、直系、二親等旁系血親)。
稅務上:
- 持有期間從「成屋登記謄本上的登記日期」起算
- 在預售期間轉售(合法情況)→ 可能適用 45%
- 完工後 5 年內賣 → 35–45%
- 須等到完工後 5 年才適用 20% 較低稅率
💡 韓吉提醒:預售屋投資門檻變高了。買預售屋要做好持有 7–9 年的心理準備才能享較低稅率。
當你賣掉一間自住房、再買一間自住房,繳出去的房地合一稅可以退回來!
| 條件 | 內容 |
|---|---|
| 時間 | 賣屋與買屋間隔 ≤ 2 年 |
| 雙邊自住 | 賣的、買的都符合自用條件 |
| 比例計算 | 依「新買價佔賣價的比例」按比例退稅 |
| 設籍 | 新屋也須完成戶籍登記 |
| 不可挪用 | 5 年內不得改作他用、不得移轉 |
退稅比例 = 重購房地價 ÷ 出售房地價 範例: - 賣舊屋 1,000 萬,繳了 80 萬房地合一稅 - 1 年後買新屋 800 萬 退稅金額 = 80 萬 × (800 萬 ÷ 1,000 萬) = 64 萬 (你買新屋花的越多比例,退越多稅)
1. 完成新屋過戶 + 戶籍遷入
2. 備齊:
✅ 舊屋出售房地合一稅完納證明
✅ 新屋買賣契約
✅ 新屋謄本
✅ 新屋戶籍謄本
3. 向「新屋所在地」國稅局申請
4. 國稅局核定後 30 天內退還
申請期限:自取得新屋日起 5 年內
💡 韓吉提醒:很多客戶賣屋繳了稅就忘了還能申請退稅,換屋族一定要記得這項福利。可以省幾十萬到上百萬。
| 情境 | 申報期限 |
|---|---|
| 一般買賣 | 完成移轉登記次日起 30 日內 |
| 預售屋轉售 | 簽約日次日起 30 日內 |
| 繼承取得後出售 | 完成移轉登記次日起 30 日內 |
✅ 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書 ✅ 賣方身分證影本 ✅ 買賣契約 ✅ 取得時的契約(買進證明) ✅ 必要費用單據(仲介費、契稅、印花稅等) ✅ 自用住宅證明(若申請優惠) ✅ 增益捐贈證明(若有)
可扣除:
💡 韓吉提醒:節稅是合法的智慧,逃稅是違法的風險。我建議客戶都在賣屋前先請專業人士評估。
房地合一稅看起來複雜,但記住 3 個核心:
我經常跟客戶說:「買屋的時候就該想到賣屋的稅務」。
持有 5 年差 1.5 倍稅、用對自用優惠差 18 倍稅、忘記重購退稅多繳幾十萬 — 這些都是可避免的成本。
我是韓謹亦(韓吉)
專精:高雄鼓山、左營、三民在地買賣
地址:高雄市鼓山區文信路 228 號
電話:0971-261-031
Email:[email protected]
FB:韓吉的房潮箱
如果你正準備在高雄賣屋、買屋,或想做整體稅務規劃,
歡迎找我聊聊。
我幫你:
不用繳稅,但要申報。
賠錢的損失可從 3 年內其他房地交易所得抵扣
不申報會罰錢
持有期間從你受贈日起算,不併計父母持有期間。
所以剛接手就賣 = 持有 < 2 年 = 45%
建議至少持有 2 年再賣(節 10% 稅)
滿 10 年以上:15%
持有時間越長,適用稅率越低。
夫妻互贈,持有期間併計贈與人。
妻子原持有 5 年,贈與丈夫,丈夫立刻賣
視為丈夫已持有 5 年(按 20% 計)
這是「夫妻贈與節稅」常用手法
依「境內居住者 vs 非境內居住者」課稅:
居住者個人稅率
非居住者:1-2年 45%,2年以上35%
確認居住身分:每年居住境內 ≥ 31 天 = 居住者
法人 2.0 全面納入:
持有 2 年內:45%
2–5 年:35%
5 年以上:20%(無 10 年區隔)
法人沒有「自用」優惠
1.賣屋時申報自用住宅優惠
2.提供:戶籍謄本、水電瓦斯憑單(證明實住)
3.鄰居證明(國稅局可能要求)
4.國稅局審核
必須有正式憑證:
統一發票
收據(須記載項目)
銀行匯款證明
沒有發票 → 該費用不能扣
申報期限內可以;逾期僅可申請更正:
30 日內:自由更改
逾期:申請更正(會被審核)
不認真申報 → 補稅 + 罰款
高雄因房價基期相對北部低,常見幾種情境:
南科外溢區(楠梓、左營):近年漲幅大,注意稅後實得
鼓山美術館特區:豪宅型物件多,可能達豪宅標準
舊城區(鹽埕、前金):老屋多,建議查土地公告現值
韓吉建議的 5 步驟:
計算「持有期間」(看權狀過戶日)
確認是否符合自住 4 條件
估算「所得」(賣價 - 買價 - 費用)
準備發票、憑證(無憑證 = 不能扣)
諮詢專業人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