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賣屋必看|房地合一稅 2.0 試算、自用免稅、重購退稅一次搞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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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韓謹亦(韓吉)
最後更新:2026.04.25

嗨,我是韓吉。

最近幫不少客戶處理高雄房屋買賣,發現最多人困惑的就是房地合一稅怎麼算
有人聽說自用住宅可以省稅,有人聽說預售屋現在被課重稅,更多人問我:「持有 5 年賣到底要繳多少?」

這篇我用最白話的方式,搭配4 個實際試算範例,幫你 5 分鐘搞懂房地合一稅 2.0。

📌 本篇重點
– 房地合一稅 1.0 vs 2.0 完整對照
– 自用住宅 400 萬免稅額的 4 大條件
– 4 個實戰試算範例(含預售屋、繼承、自住)
– 重購退稅完整申請流程
– 高雄客戶常問的 10 大 FAQ


一、什麼是房地合一稅?3 分鐘搞懂核心概念

房地合一稅,全名是「房屋及土地交易所得稅」,是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上路的不動產交易稅制。

為什麼要有房地合一稅?

過去房屋交易課「綜合所得稅」、土地交易課「土地增值稅」,兩稅分離
這造成「賣土地賺錢但稅金低、賣房子賺錢但稅金高」的不公平。

政府為了:

  • 抑制短期炒作
  • 鼓勵長期持有自住
  • 房地合一課稅公平

於是推出「房地合一稅」,房屋與土地一起算,依持有期間課稅

法源依據

  • 所得稅法 §4-4(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)
  • 所得稅法 §14-4(稅率規定)
  • 所得稅法 §14-8(重購退稅)

💡 韓吉提醒:房地合一稅課徵的是「所得」(賣價 − 買價 − 必要費用),不是賣價。賣 1,000 萬不代表要繳 450 萬,看你賺多少。


二、房地合一稅 1.0 vs 2.0 完整對照

很多客戶問我:「房地合一稅是不是又改了?我這間是 1.0 還是 2.0?」

怎麼判斷?

取得日期適用版本
105.01.01 – 110.06.301.0
110.07.01 起2.0

房地合一稅 5 大改變一次看

項目1.02.0(現行
施行日105.01.01110.07.01
持有期間稅率1 年內 45%、1–2 年 35%、2–10 年 20%2 年內 45%、2–5 年 35%、5–10 年 20%、10 年+ 15%
預售屋不適用納入課徵
法人部分適用境內法人全面納入,比照個人稅率
境外資金匯回沒專章新增規定
自用住宅優惠設籍 6 年、400 萬免稅、10%同 1.0(未變
重購退稅

我這間怎麼判斷?

情境 A:你 109 年 6 月買、112 年 6 月賣
→ 取得在 110.07.01 前 → 適用 1.0
→ 持有 3 年,依 1.0 稅率為 20%(這是 1.0 的 2–10 年條款)

情境 B:你 111 年 1 月買、114 年 1 月賣
→ 取得在 110.07.01 後 → 適用 2.0
→ 持有 3 年,依 2.0 稅率為 35%(2–5 年條款)

⚠️ 關鍵差異:同樣持有 3 年,1.0 課 20%、2.0 課 35%,差很大!

💡 韓吉提醒:判斷取得日的方式 = 看「權狀過戶日」,不是付定金日。


三、稅率全表(依持有時間 + 身分)

個人稅率(最常見)

持有期間1.0 稅率2.0 稅率
2 年以內1 年內 45%、1–2 年 35%45%
2 年 – 5 年20%35%
5 年 – 10 年20%20%
超過 10 年15%15%

自用住宅優惠(最重要

符合 4 大條件 → 稅率降至 10%、且 400 萬免稅額

下一段詳細說明 4 大條件 ↓

特殊情形 20% 優惠稅率

下列情形即使持有 < 2 年,仍適用 20%

  • 因工作職務調動或非自願離職而出售
  • 因離婚而出售(民法判決)
  • 經財政部公告之重劃而移轉
  • 參與危老、都更權變後出售
  • 因房屋遭強制徵收而出售

法人稅率(2.0 新增)

持有期間稅率
2 年以內45%
2 – 5 年35%
5 年以上20%(無 10 年區隔)

💡 韓吉提醒:法人沒有「自用」概念,所有交易都按上表課稅。避免炒短線者用法人名義 = 同樣重稅。


四、自用住宅 400 萬免稅額怎麼算?(4 大條件)

這是最多客戶問我的:「我這間能不能用 10% 自用稅率?」

4 大條件(全部要符合

條件 1:設籍滿 6 年

  • 本人 配偶 未成年子女
  • 在該房屋辦妥戶籍登記滿 6 年
  • 連續居住 6 年(不能戶籍掛在那但人沒住)

條件 2:交易前 6 年內無出租、無營業

  • 不能拿來租人(即使租金低也算)
  • 不能登記為公司營業地址
  • 不能用作自家行業(如美容、補習)

條件 3:此前 6 年內未申請過此優惠

  • 同樣優惠6 年只能用一次
  • 即使換屋也算同一筆計算
  • 賣前先確認沒用過

條件 4:本人、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僅能 1 戶

  • 房屋為本人 / 配偶 / 未成年子女所有
  • 多屋族只能選 1 戶使用

範例:「以為自住但其實不算」常見陷阱

陷阱 1:戶籍掛 6 年但實際在外租屋住 → 不算(要實質居住)
陷阱 2:自住 5.5 年就賣 → 差半年不行
陷阱 3:5 年自住 + 1 年出租 → 不算(6 年內有出租)
陷阱 4:曾把地址登記為公司 → 不算(即使僅 1 個月)

💡 韓吉提醒:這 4 條件全部要符合,缺一不可。我建議客戶賣屋前 1 年先做稅務諮詢,避免漏條件白賠。

免稅額怎麼算?

應納稅額 = (所得 - 400 萬)× 10%

範例:自用住宅交易所得 600 萬
→(600 萬 - 400 萬)× 10% = 20 萬
(如不符自用,2 年以內要繳 270 萬!差 13 倍)

五、4 個實戰試算範例

範例 1:投資客小王(高雄左營,持有 1.5 年)

情境: 小王 113 年 1 月買左營某社區 1,500 萬,114 年 7 月賣 1,800 萬。
必要費用:仲介費、契稅等必要費用共 80 萬。

計算:

所得 = 1,800 萬 - 1,500 萬 - 80 萬 = 220 萬
持有 1.5 年(< 2 年)→ 適用 45%
應納稅額 = 220 萬 × 45% = 99 萬

💡 韓吉提醒:短期持有真的會被重稅。我會建議客戶至少持有 5 年,稅率降到 20%,差很多。

範例 2:自用住宅的小美(高雄鼓山,持有 8 年)

情境: 小美 106 年 1 月買鼓山某大樓 800 萬,自住至 114 年 5 月賣 1,300 萬。
必要費用:仲介費與其他必要費用共 50 萬。
已設籍滿 6 年 + 連續居住

計算:

所得 = 1,300 萬 - 800 萬 - 50 萬 = 450 萬
符合自用 → 享 400 萬免稅額 + 10% 優惠稅率
應納稅額 = (450 萬 - 400 萬)× 10% = 5 萬

💡 韓吉提醒:同樣賺 450 萬,自用稅 5 萬 vs 一般 90 萬(5 年期 20%),差 18 倍!這就是長期自住的稅務紅利。

範例 3:繼承後出售的小陳(高雄楠梓)

情境: 小陳父親 108 年購入楠梓房屋 600 萬,於 113 年過世由小陳繼承。小陳 114 年賣 850 萬。
必要費用:50 萬。

計算:

取得日:以父親 108 年取得日為準(不是繼承日)
持有 5 年 → 適用 20%(1.0,因為 108 年取得)

所得 = 850 萬 - 600 萬 - 50 萬 = 200 萬
應納稅額 = 200 萬 × 20% = 40 萬

💡 韓吉提醒:繼承的關鍵是「持有期間從被繼承人取得日算起」,不是繼承日。如果父親持有夠久,繼承後賣可享低稅率

範例 4:預售屋轉賣(依現行平均地權條例 §47-4 限制)

情境: 小林 111 年向建商購買預售屋。
現況: 預售屋換約已被嚴格限制(限配偶、直系、二親等旁系血親)。

稅務上:

- 持有期間從「成屋登記謄本上的登記日期」起算
- 在預售期間轉售(合法情況)→ 可能適用 45%
- 完工後 5 年內賣 → 35–45%
- 須等到完工後 5 年才適用 20% 較低稅率

💡 韓吉提醒:預售屋投資門檻變高了。買預售屋要做好持有 7–9 年的心理準備才能享較低稅率。


六、重購退稅怎麼申請?(最多人不知道的福利)

什麼是重購退稅?

當你賣掉一間自住房、再買一間自住房,繳出去的房地合一稅可以退回來

適用條件

條件內容
時間賣屋與買屋間隔 ≤ 2 年
雙邊自住賣的、買的都符合自用條件
比例計算依「新買價佔賣價的比例」按比例退稅
設籍新屋也須完成戶籍登記
不可挪用5 年內不得改作他用、不得移轉

重購退稅怎麼算?

退稅比例 = 重購房地價 ÷ 出售房地價

範例:

- 賣舊屋 1,000 萬,繳了 80 萬房地合一稅
- 1 年後買新屋 800 萬

退稅金額 = 80 萬 × (800 萬 ÷ 1,000 萬) = 64 萬
(你買新屋花的越多比例,退越多稅)

申請流程

1. 完成新屋過戶 + 戶籍遷入
2. 備齊:
✅ 舊屋出售房地合一稅完納證明
✅ 新屋買賣契約
✅ 新屋謄本
✅ 新屋戶籍謄本

3. 向「新屋所在地」國稅局申請
4. 國稅局核定後 30 天內退還

申請期限:自取得新屋日起 5 年內

💡 韓吉提醒:很多客戶賣屋繳了稅就忘了還能申請退稅,換屋族一定要記得這項福利。可以省幾十萬到上百萬。


七、房地合一稅與其他稅務的關係

與土地增值稅(土增稅)

  • 賣房地時:先繳土增稅 → 再用「房地合一稅」課徵時扣除土增稅基
  • 不會雙重課稅

與囤房稅 2.0

  • 囤房稅 2.0(114.05 起)課的是「持有期間
  • 房地合一稅課的是「賣出時的所得
  • 兩稅互不相干,不會雙重課稅,但多屋族每年都要繳囤房稅

與平均地權條例 §47-4(預售屋換約限制)

  • 平均地權條例 112.07.01 起限制預售屋換約
  • 違規換約 → 罰 50–300 萬/戶
  • 所以預售屋稅務規劃要避免轉約

八、申報時程與文件

何時申報?

情境申報期限
一般買賣完成移轉登記次日起 30 日內
預售屋轉售簽約日次日起 30 日內
繼承取得後出售完成移轉登記次日起 30 日內

申報文件

✅ 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書
✅ 賣方身分證影本
✅ 買賣契約
✅ 取得時的契約(買進證明)
✅ 必要費用單據(仲介費、契稅、印花稅等)
✅ 自用住宅證明(若申請優惠)
✅ 增益捐贈證明(若有)

申報管道

  • 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
  • 線上申報:財政部稅務入口網

不申報的後果

  • 補稅 + 滯納金
  • 嚴重者可能課漏稅罰

九、合法節稅 5 招

1. 持有期超過 5 年再賣

  • 從 35% → 20%(差 15%)
  • 賣 1,000 萬利潤,差 150 萬

2. 善用自用住宅優惠

  • 滿 6 年自住 → 400 萬免稅 + 10%
  • 比一般稅率省 1.5 倍

3. 重購退稅

  • 換屋族必申請
  • 可退已繳稅金的比例

4. 必要費用列舉

可扣除:

  • 仲介費、代書費(含買、賣)
  • 契稅、印花稅、登記規費
  • 修繕費
  • 房屋稅(持有期間繳的可扣)

5. 提前稅務諮詢

  • 賣屋前 1 年諮詢
  • 評估是否續用、是否出租過、設籍時間
  • 找會計師或地政士做整體規劃

💡 韓吉提醒:節稅是合法的智慧,逃稅是違法的風險。我建議客戶都在賣屋前先請專業人士評估。


十、結語:稅務規劃從買屋開始就要做

房地合一稅看起來複雜,但記住 3 個核心:

  1. 持有期間決定稅率(越長越低)
  2. 自用住宅有大優惠(10% + 400 萬免稅)
  3. 重購退稅是換屋族紅利(記得申請)

我經常跟客戶說:「買屋的時候就該想到賣屋的稅務」。
持有 5 年差 1.5 倍稅、用對自用優惠差 18 倍稅、忘記重購退稅多繳幾十萬 — 這些都是可避免的成本


📞 找韓吉聊聊

我是韓謹亦(韓吉)
專精:高雄鼓山、左營、三民在地買賣
地址:高雄市鼓山區文信路 228 號
電話:0971-261-031
Email:[email protected]
FB:韓吉的房潮箱

如果你正準備在高雄賣屋、買屋,或想做整體稅務規劃,
歡迎找我聊聊

我幫你:

  • 估算房地合一稅金額
  • 評估是否符合自用優惠
  • 規劃節稅策略
  • 提供在地最新行情

重點整理

我賠錢賣房還要繳稅嗎?

不用繳稅,但要申報。
賠錢的損失可從 3 年內其他房地交易所得抵扣
不申報會罰錢

父母贈與後我馬上賣,怎麼算?

持有期間從你受贈日起算,不併計父母持有期間。
所以剛接手就賣 = 持有 < 2 年 = 45% 建議至少持有 2 年再賣(節 10% 稅) 滿 10 年以上:15% 持有時間越長,適用稅率越低。

夫妻互贈後賣呢?

夫妻互贈,持有期間併計贈與人。
妻子原持有 5 年,贈與丈夫,丈夫立刻賣
視為丈夫已持有 5 年(按 20% 計)
這是「夫妻贈與節稅」常用手法

海外台商賣台灣房子怎麼處理?

依「境內居住者 vs 非境內居住者」課稅:
居住者個人稅率
非居住者:1-2年 45%,2年以上35%
確認居住身分:每年居住境內 ≥ 31 天 = 居住者

用公司名義持有,賣的時候怎麼算?

法人 2.0 全面納入:
持有 2 年內:45%
2–5 年:35%
5 年以上:20%(無 10 年區隔)
法人沒有「自用」優惠

自住房如何申報?

1.賣屋時申報自用住宅優惠
2.提供:戶籍謄本、水電瓦斯憑單(證明實住)
3.鄰居證明(國稅局可能要求)
4.國稅局審核

必要費用要附什麼證明?

必須有正式憑證:
統一發票
收據(須記載項目)
銀行匯款證明
沒有發票 → 該費用不能扣

申報後還能修改嗎?

申報期限內可以;逾期僅可申請更正:
30 日內:自由更改
逾期:申請更正(會被審核)
不認真申報 → 補稅 + 罰款

高雄賣屋的稅務有特別注意事項嗎?

高雄因房價基期相對北部低,常見幾種情境:
南科外溢區(楠梓、左營):近年漲幅大,注意稅後實得
鼓山美術館特區:豪宅型物件多,可能達豪宅標準
舊城區(鹽埕、前金):老屋多,建議查土地公告現值

賣屋前該先做什麼準備?

韓吉建議的 5 步驟:
計算「持有期間」(看權狀過戶日)
確認是否符合自住 4 條件
估算「所得」(賣價 - 買價 - 費用)
準備發票、憑證(無憑證 = 不能扣)
諮詢專業人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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