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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來,大眾對於資產規劃的意識日益提高,手上的不動產、動產以及現金該如何有效運用、如何合法地贈與給下一代,為孩子的未來預作準備,成為許多家庭的重點課題。其實,國家每年都會給我們一個合法且絕佳的「送大紅包」機會,它就是——贈與免稅額!
那些稅法條文看起來艱澀難懂,別擔心,我們今天就來用最淺顯易懂的方式,揭開這個隱藏版「財富傳承小撇步」的神秘面紗!
想像一下,政府每年都會發給你一張「送錢免稅券」。這張券讓你可以在一年內,把自己的財產(現金、股票、房地產…)無償送給別人(不論是子女、配偶、親戚還是朋友),只要贈與的總價值不超過這個「券的額度」,通通不用繳贈與稅!

目前(依據台灣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)每年的贈與免稅額是 新臺幣 244 萬元 (請以當年度最新法規為準)。
💡 白話解釋:
- 每年:從 1 月 1 日到 12 月 31 日 是一個週期。
- 每位贈與人:重點是「送錢的人」。不是看「收錢的人」有幾個。
- 244 萬元:你在這個週期內,可以送出的總額度。

有人會說:「等到以後再用繼承的就好啦!」這樣想就太可惜了!聰明地運用贈與免稅額,不只是省稅,更是充分運用了時間複利與風險分散。
假設你今年開始,每年都把 244 萬元贈與給 1 個孩子,那他從今年開始就可以每年擁有 244 萬去做投資運用。如果 10 年後才繼承,這 2440 萬元(244 萬 x 10 年)才開始在孩子手上運作。
遺產稅和贈與稅都是採用「累進稅率」。也就是說,你的財產越多,適用的稅率就會越高。
當你利用每年的免稅額度,將一大筆財產分拆成小額贈與,等於是將未來一筆龐大的遺產,在不同的年度分散化。這樣能有效降低未來單次繼承時,資產衝上高稅率級距的風險!

我們來看看幾個超實用的贈與免稅額情境案例:
老王和王太太有 1 個兒子。他們想把一筆 488 萬元的現金贈與給兒子當作創業基金。
| 贈與方式 | 贈與人 | 贈與金額 | 稅務結果 |
| 方式 A (錯誤示範) | 只有老王 | 488 萬 | 488 萬 – 244 萬(贈與免稅額) = 244 萬 (超額,需繳稅) |
| 方式 B (正確示範) | 老王 | 244 萬 | 244 萬 ≤ 244 萬(贈與免稅額) |
| 王太太 | 244 萬 | 244 萬 ≤ 244 萬(贈與免稅額) | |
| 合計 | 488 萬 | 全部免稅! |
💡 關鍵點: 贈與免稅額是「每位贈與人」的額度。夫妻兩人都是贈與人,變成 244萬 + 244萬 = 488 萬元!
老陳想把一塊公告現值 1000 萬元的土地贈與給女兒。
💡 關鍵點: 房地產的贈與價值是看「土地公告現值跟房屋評定現值」,通常會比市價低很多,這就是節稅的空間!但記得,分批贈與一定要去辦理產權移轉登記,否則只是口頭說,稅務上是不算數的。
別忘了,除了每年 244 萬元的固定贈與免稅額,還有不計入贈與總額的項目,像是:
💡 關鍵點: 善用這些「特定用途免稅」的條款,可以讓每年 244 萬元的額度完全用於累積性資產(如投資或房產頭期款),讓資產傳承效率最大化!

贈與免稅額很棒,但有 2 個小地方一定要注意:

贈與免稅額不是什麼高不可攀的節稅技巧,它是國家給予你的「每年送禮額度」。
只要把握 3 個原則:
趕快跟家裡人好好討論一下,讓這個 244 萬元的「大禮包」發揮它最大的魔法效益吧!
